为保障辖区企业正常经营,为企业排忧解难,11月17日下午,南通开发区法院召开涉票据类纠纷风险防范调研座谈会,区内7家企业及银行代表参加会议。
2021年以来,房地产等行业部分企业遭遇发展困境,大批开发商及建筑企业经营艰难,资金周转困难。部分企业在与下游关联企业发生业务往来时,多以交付商业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款项,当自身经营出现危机时,将出现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未能兑付,导致债务违约的情况。座谈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周修俊通报了开发区法院涉票据类纠纷案件审理情况。截至2022年10月,共受理95件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同比增长明显。
参会企业代表详细交流了在办理商业承兑汇票业务时遇到的困难及相应解决对策。参会银行代表介绍了现阶段商业承兑汇票存在的风险点及防范措施,帮助企业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党组书记、院长吴亚峰在听取参会代表的交流发言后,就票据类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提出三点建议:
一、提升防范意识,谨慎接收商业承兑汇票。票据承兑人是否按期承兑直接关系到持票人票据权利的最终实现,在接收企业以商票支付款项时,应履行相关风险评估程序,审核承兑企业的资信状况及支付能力。对于商业信用无保障的以及涉及较多诉讼的企业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尽量不予接收。
二、加强业务培训,依法正确行使票据权利。在企业运营良好期间,出票人均能按期付款,持票人在经办票据业务时的一些不规范行为并不会导致票据权利丧失。现阶段在出票人频频出现债务违约情况下,下游持票企业更应加强对经办人员的票据业务法律培训,依法行使票据权利。如持票人应依法在提示付款期内及时提示付款、及时进行线上追索程序等。
三、积极学法普法,及时诉讼维护自身权益。票据法对于持票人依法行使票据追索权有明确的诉讼时效规定,对于持票人而言,当票据到期不能兑付时,应尽早提起诉讼并依法申请财产保全,确保判决顺利、执行到位。
编辑:政治部 张万鹏
供稿:民庭 陆磊
审核:政治部 侯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