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下午,市中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高鸿,行政庭副庭长刘海燕、鲍蕊一行莅临我院观摩行政案件简易程序庭审并开展调研指导工作。
2021年,我院积极推进行政诉讼繁简分流改革,通过有效甄别简案、门诊式审理、简化程序和文书、专业团队专审等方式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促进审判质量与效率全面提升。一年来,我院行政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结案582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32.66%,其中转为普通程序占比仅8.07%,基本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类案专审。
为促进行政审判质效再上新台阶,高鸿专委一行深入调研我院适用简易程序行政案件审理质效及庭审活动开展情况,随机抽取了当日两个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庭审全程旁听。
庭审结束后,我院随即召开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案件简易程序审理工作的座谈会,行政庭庭长王锦辉和全体行政法官参加了会议。
会上,高鸿专委首先高度肯定了我院自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以来在行政诉讼繁简分流工作上取得的显著成绩。然后,他指出,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在实现行政案件繁简分流、提高行政诉讼效率、节约行政审判资源上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目前案多人少的情况下,此举措是快速消化案件的利器,务必用好、用足、用靓。最后,他强调,“程序简”是关键,庭审活动开展的好坏直接影响案件质效的优劣,提升庭审驾驭能力,关键要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庭前准备工作要充分。庭前准备是否充分,对案件审判质效会产生巨大影响。庭前不仅要阅卷熟悉案情,厘清审理思路,明确庭审重点,制作庭审提纲,必要时还要及时组织证据交换或召开庭前会议。
二是归纳争议焦点要准确。争议焦点是诉辩双方对事实问题和法律适用问题分歧关键之所在,只有争议焦点归纳准确,法庭调查才能有的放矢,庭审质效才能提高。
三是庭审节奏把控要分明。法官是庭审指挥者,一方面要通过庄重、威严、规范、干练的形象和仪表向当事人展示司法权威,让当事人感受到公正;另一方面也要通过对庭审有理有节的控制,正确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有效对抗,保障各方诉讼权利。
四是处突应变能力要提升。庭审过程复杂多变,有的行政案件矛盾较深,易发生突发变故,法官必须具备敏锐的洞察力、灵活的应变力和果敢的决断力。
编辑:张万鹏
供稿:行政庭
审核:侯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