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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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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6月8日下午,开发区法院执行局来到某小区物业处,为三十余名保洁工人办理了执行款发放手续。发放现场,工人们簇拥在执行员身边,难掩内心的喜悦与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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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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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该三十余名工人系南京某物业公司聘用的保洁人员,因公司经营不善,无法支付劳务费,工人们多次索要工资无果后诉至本院。由于判决后被告人不履行义务,工人们无奈申请执行,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12万余元。
经查,该公司无任何资产可供执行,但承办法官并未放弃,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对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反复劝说、引导,促使其逐步履行义务,最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多次履行95000元,并表示近期会将余款履行完毕。
为缓解工人们焦虑的心情,开发区法院执行局决定将已履行到位的款项先行向工人们发放。考虑到天气炎热,工人们年龄偏大,开发区法院执行局采取了上门发放款项的形式,获得在场工人们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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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开发区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将执行工作与队伍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完善长效机制,努力为胜诉当事人兑现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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