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法院
反诈“百日行动”开启
7月5日下午,南通开发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涉“两卡”犯罪案件,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群众受邀参加旁听庭审。
该案中被害人赵某某系一名十岁女孩,玩手机时与陌生人加为QQ好友,后在对方引诱下提供了其妈妈的手机号码和支付宝支付密码,并按对方要求,用自己的手机将妈妈手机上收到的支付宝验证码发给对方,致其妈妈支付宝先后被转走计45万余元。
近年来,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针对不特定人员,通过远程、非接触式方式设置骗局,窃取账户资金、骗取公私财物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高发多发态势,诈骗方法和手段也不断翻新,兼职刷单、投资理财、冒充客服、虚假购物、裸聊敲诈等电诈违法犯罪活动比比皆是,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等其他合法权益。本案被告人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下游犯罪人员,虽不涉及上游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但与之关联,本案中两被骗女孩均是十余岁未成年人,由于轻信网上信息而盲从,在家长不知情情况下,提供了家长的手机、支付宝验证码、支付密码等私密个人信息,以致支付宝账户上钱款被窃取或骗取,致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法官提醒
通过该案在此提醒大家,增强法治意识,提高识诈、防诈能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具体做到以下四点:
一不要轻信网络,严防上当受骗,注意避免个人资料外泄;
二不要轻信陌生电话和短信;
三不要因贪小利而受不法犯罪分子诱惑,无论什么情况,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信息;
四是接到陌生电话、短信或不良信息,要主动及时向属地公安或电信监管部门举报。
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人智能手机使用管理,帮助未成年人小孩提高防范意识,严防涉及财产安全、私密信息泄露。
编辑:政治部 张万鹏
供稿:刑庭 陈敏辉
审核:政治部 侯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