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法官,宋法官,快来快来!当事人送你们的锦旗到了!”7月27日,陈某的代理律师早早来到立案大厅等候两位承办法官,受当事人的委托送上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原来,2020年6月13日,陶某驾驶汽车与骑电动自行车的陈某碰撞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陈某腿部受伤严重。后经交警认定事故中陶某负全部责任。因为医疗费等赔偿事宜,陈某将陶某起诉至南通开发区法院。法院第一次通知开庭时,被告陶某未到庭应诉,后经调查得知被告陶某在发生该起交通事故期间因开设赌场罪被温州市鹿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被收押至鹿城区看守所,因疫情原因,一直未能送到监狱服刑。
今年七月份,案件承办法官得知被告陶某已被送至浙江省金华市监狱服刑后,立即与当地监狱取得联系。在得知该监狱可以接待法院开庭后,为了尽早让原告拿到赔偿款,使其诉讼权益得到保护,即便疫情形势依然严峻,“烟花”台风来势汹汹,面对去外省开庭需要做核酸检测、办理出省审批手续等诸多流程及路途遥远等困难,承办法官毅然决然克服困阻,前往金华监狱,并顺利开庭将案件圆满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