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光的列车缓缓驶入“年末”的终点站,这一路上,我们笑纳了春之希冀、感受了夏之热烈、见证了秋之舒展、亦品味了冬之深沉。这一年里,我们笔耕不辍,流转于法庭间伏案执笔;我们栉风沐雨,耕耘在街巷勇往“执”前;我们披星戴月,扎根在基层定分止争。如果用一个词来总结“开法人”2023的心情,我想,那会是“希望”。回望过往,我们一起告别疫情、展望未来,在这个机遇与挑战交织的时代,“开法人”的向往期许如滚滚春潮般,漫卷南北、穿越丘陵、澎湃江头,在时间的田野中,摇曳生辉、荡气回肠。
12月30日起,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将开辟“亮点开法2023”专栏,回顾2023年法院终始惟一、时乃日新的十大亮点工作,用图片与文字记录下“开法人”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的感动瞬间。
时代的洪流越是湍急,越考验着每一个渡河的人。电视剧《人世间》的主题曲中这样写道:“草木会发芽,孩子会长大,岁月的列车,不为谁停下……”数九寒天,古人流传着写字消寒的游戏。“亭前垂柳珍重待春風”,每个字的繁体都是九画,入九之后每天写一画,写完这九个字,就迎来了春风拂面。“惟有蜡梅破,凌雪独自开。”2024年,望向前方,我们要做的,就是用确定的一笔一画,继续从容书写“开法人”勇攀高峰、铸就岁月铿锵的华章。
温暖的小编
2023年12月30日
“公平正义解民忧,法律援助暖人心”,陆某向法院表达着诚挚的谢意。原来,陆某因跳舞场地与陈某、李某发生争执。陆某在被陈某、李某故意碰撞两次后,推了陈某和李某一下,致陈某倒地受伤。某公安局决定给予陆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对陈某、李某不予行政处罚。后陆某对其被处罚的决定和对陈某、李某不予处罚的决定一并提起行政诉讼。
案件受理后,因陆某未委托诉讼代理人,且应诉能力较低,承办法官在仔细阅卷后,向陆某宣传了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制度和“行政诉讼e法援”,陆某遂申请法援。时值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期间,在法院指导下,陆某通过“行政诉讼e法援”平台申请法援,当日即完成了申请、确认程序,法律援助中心次日即完成了援助律师的指派,并根据案情指派有过公安工作的经验法援律师倪某。庭审后,承办法官、援助律师与某公安局进行了沟通交流,对陆某的处罚与违法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并不相符,有违过罚相当原则的意见达成共识。某公安局经集体讨论后,决定将对陆某的处罚自纠为罚款五百元。陆某亦表示接受变更后的处罚,同时就公安机关对陈某、李某的不予处罚决定也不再提出异议,一并撤回两案的起诉。
这是诸多行政诉讼当事人通过“行政诉讼e法援”平台顺利完成法律援助的申请,足不出户实现援助律师的委托,成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2022年4月,开发区法院正式开通运行“行政诉讼e法援”,在线法律援助措施的出台,大大简化了法律援助相关办理手续,进一步缩短了办理时间,拉近了当事人与法援律师、法院沟通的距离,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当事人多跑腿”的目标,为当事人提供了更便捷、更贴心、更温暖的司法服务,充分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高品质需求,打通了法律援助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南通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制度的初心在于为“民告官”领域中诉讼能力较低、经济能力有限的老百姓提供免费专业援助,引导其正当行使诉权,积极化解矛盾,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制度的推广,不仅有利于充分保障和规范当事人行使诉权,而且大幅提高了行政审判的效率,积极推动了社会法治的进步。从“播种”到“开花结果”,2018年7月至2023年12月,开发区法院共促成行政诉讼法律援助案件768件,受援人数已达900多人,其中行政机关败诉93件,126件因行政机关自纠违法行为后原告撤诉,法律援助案件成功率达27.7%,受援当事人对法律援助律师的满意度达95%以上。其中,被评为全国法院十大案件的“未婚女五次被结婚案”,系由南通市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给原告尚某某的法律援助,该案亦获评“2020年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好案件”。2023年9月27日,江苏省高院发布“全省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六个典型案例中我院的张某诉某街道不履行法定职责纠纷法律援助案和陆某诉某开发区管委会行政赔偿纠纷法律援助案成功入选。
开发区法院自2018年7月1日行政审判集中管辖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提高原告行政诉讼能力作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抓手,大力推进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成功塑造了南通行政审判的“温暖名片”,得到省高院、省司法厅的高度评价和认可,并向全省法院进行推广。南通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已成为行政审判工作的一大亮点。
编辑:政治部 张万鹏
供稿:行政庭 梁燕
审核:政治部 侯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