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下午,南通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莹、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马晓春一行来到南通开发区法院调研指导破产审判和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开发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亚峰首先汇报了上半年破产审判、公益清算及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等工作的开展情况,重点提出三年以上未结破产清算案件遇到的困难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李莹副院长仔细聆听了汇报,对三年以上未结破产清算案件进行了逐案分析,并提出指导性意见。李莹副院长指出,今年是营商环境优化工程、诉源治理减量工程等八大工程推进年,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开发区法院应着重从以下方面开展相关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成立破产积案清理工作专班,落实破产积案责任人、结案时限,仔细排查梳理破产案件中的风险隐患,做到一案一策,包案到人,精准有力地推进破产审判工作。
二是要进一步强化效率意识,定期召开审委会、法官会议讨论重大或者疑难案件,对手中的案件制定时间表、划定路线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强力推进长期未结破产案件的清理。
三是要进一步深化府院联动,探索公益清算路径,积极与相关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依托各级机关党委、各级政府力量,快速、精准推进破产审判工作,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质效,有效化解破产审判中遇到的难题。
四是要进一步落实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畅通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权利保护渠道,提升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水平。尤其对金融保险类纠纷案件,及时启动诉前调解程序,争取将纠纷化解在源头。
编辑:政治部 张万鹏
供稿:民庭 施永华
审核:政治部 侯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