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难”是困扰基层办案法官的一个老大难问题,也是造成办案周期过长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特别是外地被告及多被告的案件,有时由于送达不顺无法及时开庭,最终导致影响案件审理期限。
南通开发区法院受理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该案原告是一名酒店经营者,作为房屋租赁人向所有出租户即142位业主提起诉讼,要求所有被告交付物业的剩余场地,共同支付租金税费9万余元和返还疫情期间的租金43万余元。案件经中院指定管辖并立案后,因无法一次性向所有被告送达应诉材料而无法开庭,案件审理一度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研究后决定通过电子送达、直接送达、委托送达等多种送达方式相结合的方法,确保向142名被告一次性有效送达应诉材料。于是,办案团队首先通过线上电子的送达方式,实现了80%的送达率,接着再对无法电话联系到的被告进行线下邮寄送达。同时,因本案所有被告均系同一商铺物业的不同业主,承办法官在物业所在社区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将所有应诉材料交至物业公司代收,由物业公司派人代为送达。考虑到部分业主不在物业所在辖区或不同意领取材料,法官还专门指导物业公司人员加入该物业业主微信群,通过发送应诉材料电子图片的方式进行另一种线上送达,由物业公司人员截图业主群内送达完成界面并打印签字后提交法院留存作为送达回执。在完成两次庭前现场勘察及与部分当事人谈话后,案件开庭如期顺利进行,一次庭审即审查清全部事实。
该案的顺利开庭,离不开多种送达方式的有效结合,此种方式不仅能够解决当事人恶意逃避诉讼的问题,还能通过多种快捷方便的方式向当事人送达信息,更好地落实便利于当事人的原则。
编辑:政治部 张万鹏
供稿:民庭 程嘉
审核:政治部 侯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