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省委政法委、省法院部署要求,推动全市法院执行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及党史教育走深走实,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反映法院执行热线电话“打不通”、“不好用”、“占线”、当事人找法官难等问题,南通开发区法院在保留原有执行110报警电话的同时,于6月17日正式推出法院“执行微信号”,创新执行当事人联系方式,现予以公布!
一、“执行微信号”添加二维码如下:
您可通过添加执行微信号进行如下操作:
1.通过微信联系案件执行法官;
2.通过微信发送执行线索图片;
3.通过微信发送与案情有关的任何信息线索等等。
二、微信助执行,规则请遵循
01
身份确认
案件当事人(代理人)申请添加对应法院执行微信号时,执行人员会先验明申请添加人的身份信息(请在添加时备注好姓名+身份证号码)。添加完成后,执行工作人员要求拍照上传身份证、执业证等信息,敬请配合。
02
限时回复
执行微信号会在工作时间内保持在线,但因法院执行案件较多,微信号回复能力有限,执行工作人员可能因其他工作安排不能及时予以微信回复,但会将相关信息转交局领导、执行法官等相关人员,能及时答复的相关人员一般会在24小时内回复您的信息,如需研究或调查等,会在三个工作日答复,请耐心等待!
03
功能规范
执行微信号仅用于执行案件法官联系、日常信息沟通等事宜。切勿使用不文明语言、语音、视频、表情包等功能进行干扰。
04
及时清退
待执行案件处理完毕后,执行工作人员会在将相关文字、照片等信息固定保存后,删除相应案件微信好友,保证有需要的当事人得到有效沟通。
三、开发区法院执行110报警电话
0513-85986206(白天)
18806296110(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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