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摘要
被告人徐某某系浙江兰溪市人,数年前因摆放象棋残局设诈曾被判刑,然其不思悔改,未吸取教训,到了花甲之年重操旧业,伙同马某某等四人到南通等地再次实施诈骗犯罪。日前,徐某某被南通开发区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其他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拘役四个月,均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犯罪事实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10月至2020年6月间,徐某某、马某某等人经合谋,先后到南通市开发区、通州区及扬中市的船厂等地点,由徐某某负责摆象棋残局,符某负责望风,其余人员扮演“棋托”角色,以破解象棋残局的方式诈骗多名被害人钱款,计人民币15100元。案发后,被害人相继报案。后五被告人先后被抓获归案,到案后五被告人退出了全部赃款。
法官说法
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某等五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负刑事责任。综合考虑五被告人均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清赃款等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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