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面鲜红的锦旗
一句句感谢的话语
每一次当事人的肯定与鼓励
在法官们眼里都是
不断前进的工作动力
1月4日下午
节后上班第一天
南通开发区法院连收两面锦旗
一起来看看锦旗背后的故事
故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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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开发区法院行政庭法官李会利收到来自案件当事人姚某的锦旗,赞誉其“公平正义执法如山 不畏权势再世包公”,并当面表达了感谢之情。
2021年9月17日,姚某向某行政机关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称其于2020年3月14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请求认定所受事故伤害为工伤。次日,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认为姚某未在2020年3月14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规定时限且无法定理由及证据,决定不予受理。姚某不服,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姚某陈述事故当日右膝盖有血肿,因伤情不重未及时就医,后因伤情恶化,于2020年5月30日入院治疗,确定伤情。且姚某于2021年4月6日和7日分别向当地仲裁委、法院提出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工伤待遇、二倍工资的申请,在民事案件开庭后即向行政机关提出工伤申请,并不存在怠于履行权利的情形。
查明该事实后,李法官为推动行政纠纷实质化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与行政机关进行沟通,释法明理。行政机关意识到本起工伤认定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根据南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加强行政行为自我纠正的事实意见》,自我纠错,化解矛盾。
故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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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有房子住了,法官,谢谢你!”当天下午,八旬老人讨要居住权案的原告王某珠老人向我院民庭施永华、徐晔桦法官送来锦旗,称赞两位法官“尽职尽责关爱百姓、执法为民一身正气”,并称她终于回到了其拆迁后所得的房屋内居住,每天晚上还可以和自己的大儿子视频聊天,其他子女也定期过来照看她,真正实现了老有所居、老有所养,这都是法院的功劳!
原告王某珠与被告陆某、施某、第三人陆某某居住权一案,于2021年5月28日下午在我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过程在央视社教节目中心《现场》栏目“现在开庭”中进行全媒体直播。国内多家大型媒体、平台全程参与,370余万网友在线观看。
原告王某珠将唯一拆迁安置房通过协议约定处分给儿子并保留居住的权利,在房屋过户给孙女后,却落得无房可住,故诉至法院请求处理。我院经审理后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原告对案涉房屋享有居住权益,两被告和第三人将案件房产交付原告居住。一审判决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该案先后被国家、省、市级媒体争相报道,并经最高人民法院评选,入选全国法院系统2021年度优秀案例。该案判决宣扬了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平等、公正、尊老的价值理念,维护了老年人老有所居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两起案件仅仅是
开发区法院的法官们
坚守为民情怀、坚定公正司法的一个缩影
锦旗不仅代表当事人的认可
更是对开发区法院审判工作的充分肯定
在无数案件圆满审结的背后
是法官们尽职尽责
不懈努力的奋斗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