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涉税协调联动机制效能,积极稳妥解决破产涉税问题,5月5日下午,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召集市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局在开发区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商讨某建筑公司破产清算涉税处置事宜。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法制科科长吴亚飞、副科长马桂全、征管科副科长周京宇及区税务局副局长蒋宇峰等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以及南通开发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修俊参加会议,南通中院清破庭庭长马晓春主持会议。
会上,开发区法院介绍了某建筑公司破产清算案的审理进程,提出鉴于债务人企业持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等优质资源,为发挥无形资产的价值效应,切实提高债权人的受偿率,拟采取清算式重整方式处置特定财产。税务各方就清算式重整中的涉税事宜进行了深入探讨,积极建言献策,探索清算式重整中新老企业的税收衔接和实现路径,初步统一了该案涉税处置方案。
开发区法院在破产审判中长期重视府院联动,并建立涉税联动机制,整合各方力量破解难题,以争取破产企业资产价值的最大化,有效维护债权人利益。此次协调会,进一步加强了破产涉税处置过程中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指导,得到了税务机关的大力支持,为涉税联动机制的有效开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开发区法院将充分发挥能动司法的审判职能,为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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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政治部 张万鹏
供稿:民庭 施永华
审核:政治部 侯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