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守底线
以案明纪知敬畏
5月6日,南通开发区法院组织刑庭、法警大队、综合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围绕“5.10思廉日”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本次活动充分发挥法院职能,通过旁听庭审、法治讲坛、交流座谈等形式,为辖区公安民警、街道干部和社区居民进行法治教育。
本次庭审的被告人施某,是数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事业可谓风生水起。因其法律观念淡薄,心中存有侥幸心理,酒后驾驶机动车,致使发生交通事故,被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下午14时,随着审判长落下法槌,庭审正式开始,在审判长的主持下依次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通过庭审,被告人施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庭审后,蒋长永法官从危险驾驶罪的相关法律规定、立案标准及量刑、危险驾驶行为的危害后果三方面,对危险驾驶罪作了较为详细的介绍,让本次参与庭审旁听的各联建单位人员对危险驾驶犯罪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活动结束后,参与庭审旁听的各单位人员纷纷表示,本次庭审现场及警示教育讲座给自己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再次给自己敲响了警钟,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仅要自己遵纪守法,更应起到带头作用,向身边的亲戚朋友、基层群众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开发区法院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不断丰富法治教育内容和形式,起到“旁听一案,教育一片”效果,为机关工作人员上紧警弦,为基层法治宣传打牢基础,以案释警、以案为诫,筑牢犯罪预防安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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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政治部 张万鹏
供稿:刑庭 鲍俊臻
审核:政治部 侯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