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高院对全省法院执行裁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我院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陈婷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执行裁判工作先进个人。
近年来,南通开发区法院积极推动实行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的机制改革,多方位提升执行裁判能力,2021年全年,我院执行裁判案件无一被发回、改判。
过往成绩喜人,未来催人奋进,接下来我院将持续狠抓执裁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提供有力保障。
一、坚持正确方向、落实主体责任,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承担起院庭长“一岗双责”,常态化的开展理想信念学习和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以学习思廉、以警示促廉、以纪律保廉,牢固树立干警正确的价值观、政绩观和工作观,形成了上行下效、各司其职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专业团队、提升审判能力,设立专业化团队负责审理执行异议类案件,确保执裁工作专业化水平。定期组织人员学习最新司法解释、上级法院文件、参阅案例精神以及执裁案件撤改分析报告等,多渠道多方式营造积极正向的学习氛围。常态化召开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复杂疑难案件,以集体智慧化解执裁难案。
三、优化衔接机制、推进诉源化解,强化与立案、执行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建立与执行局日常会商机制,确保所有执行异议案件快速移送、快速立案、快速进入审查程序。强化执裁案件和解工作,做好法律释明与答疑解惑。对于拟改变执行措施的案件,在作出决定前,听取执行部门的意见,确保执裁质量。
四、发挥职能作用、助力执行工作。对于无法律争议的案件,加快审判节奏,避免当事人以执行异议为由拖延执行。对事实、法律有争议的案件,在保证当事人基本程序性权利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快审快结。加强判前释明工作,注重裁决文书的说理性,减少当事人的对抗情绪,降低后续复议及异议之诉的几率。对在执裁中发现的执行过程中应注意和规范的地方,及时向执行部门提出,以便执行部门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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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万鹏
供稿:民 庭
审核:侯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