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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南通开发区法院根据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本院党史学习教育方案要求,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在辖区内开展了“特色审判”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01
便民式巡回
开发区法院积极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将案件审理下沉到当事人所在地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行使。深入田间地头巡回办案、就近解纷,上半年已至海安、如皋、如东等地区巡回审结8件,获得涉诉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如原告陈某、蒋某诉如东县医疗保障局扣缴大病医疗救助金一案,考虑到该类型案件在如东地区较多,开发区法院行政庭将法庭搬到了如东,并组织机关干部、社区工作人员、居民群众旁听庭审,以案释法,聚焦群众期盼,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02
门诊式审理
根据《市中院行政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实施意见》,开发区法院今年对于依法当场作出的行政行为、案件涉及款额2000元以下、政府信息公开、简单工伤认定、不履行法定职责、复议机关不予受理或程序性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案件及其他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由专门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进行门诊式审理,省略传统庭审模式中陈述诉辩意见、举证质证环节,承办人直接归纳争议焦点,由各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发表意见后判决。上半年,简易程序结案适用率达30%。
今年3月11日,时任分管副院长张志新开展简易程序“门诊式快审”,独任公开开庭审理四个信息公开和四个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八案全部当庭宣判,全程仅用2小时。受邀参与庭审观摩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本次庭审活动一致给予高度评价。《人民法院报》、《法治日报》相继刊登报道《2小时审结8案,南通推进行政案件简易程序》。
03
品牌式法援
开发区法院坚持“以法律援助为原则,不予援助为例外”,扩大行政诉讼原告获得律师援助的覆盖范围,并就近安排邻县(市)、区援助律师办案,有力改变行政诉讼原、被告诉讼能力不对等、庭审争议焦点不集中等现象。同时,结合《民法典》宣传和“法官进网格”活动,制作法律援助漫画手册和宣传片,扩大受众面,拓宽法律援助深度。在简易程序案件中,尝试开展“法援直通车”,当事人直接持本院出具的法律援助函与市法援中心法援律师对接,由市法援中心备案,免去其他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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