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起案件都是生动的普法教材,每一个办案过程都有精彩的法治故事。一直以来,开发区法院高度重视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工作,积极发挥典型案例的引领、示范、推动作用,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使法律法典真正从纸面走入百姓生活。本栏目通过“小案情”讲述“大道理”,在司法案例中探寻人性的微光,将开发区法院的“富矿”深入挖掘,整理收集,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地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好声音。
2021年9月底,凌某在开发区某小区地下车库内捡到一把电瓶车钥匙,便顺手留在身边。数天后,国庆节假期来临,凌某计划回平潮探望自己的母亲,便想起了“捡”到的电瓶车钥匙。由于曾经凌某因忘拔车钥匙丢失过电瓶车,于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想法开始在凌某心里发芽、滋生、蔓延。
10月2日傍晚,“聪明”的凌某拿着电瓶车钥匙在小区楼下边走边按,试图有所收获。“我在小区里随便走走按按,发现一辆小牛电瓶车亮了,运气蛮好的,吃了狗屎运了。”据徐某(凌某的二女儿)回忆,凌某难掩兴奋。
当晚,归心似箭的凌某便提议由徐某开上这辆电瓶车结伴回平潮老家,徐某欣然答应,二人在瑞慈医院门口汇合。途中行至圆融附近时,电瓶车电量逐渐不足,母女二人想尽办法,用人力推、用拖车绳拉,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车带回了平潮。
“绝对不能带回家,先放在一个大地方!先放到医院吧。”一路上,徐某虽然内心忐忑不安,但是依旧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徐某认为这样做一方面可以避免和自己扯上关系,另一方面医院门口摄像头多,可以证明自己心中“光明磊落”不怕被拍。深夜,在把车停至医院门口后,谨慎的凌某又从家中找了把锁把电瓶车锁了起来,这才放心回家。
“妈,车子不见了!”第二天下午,徐某下班后发现加了一道“保险”的电瓶车竟然不翼而飞。本计划偷偷把电瓶车还回去的母女二人震惊、无奈之下,只得求助平东派出所。后在办案民警的追问下,母女俩才支支吾吾地承认了电瓶车是偷回来的。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母女二人不知道的是,车主早已通过电瓶车定位系统锁定了电瓶车位置,并第一时间报警。在民警的帮助下,车主将电瓶车从平潮第八人民医院门口取回了家中,最终导致母女俩寻觅无果,贼喊捉贼。
“当时我着急回家看病重的外婆,想着第二天还回来的。”凌某、徐某到案后,一度翻供,辩称只是借用一下电瓶车,第二天会及时归还。
经审理查明,事发当晚,被告人家中有两辆电瓶车、一辆汽车可供使用,完全可以保证三人顺利回平潮老家,凌某却辩称自己不放心小女儿一人开车回平潮。然而“打脸”来的总是这么突然,第二天徐某下班时便是由自己开汽车回平潮老家后才发现电瓶车不见的,谎言不攻自破。
经办案民警、检察官从案件证据、定罪量刑等方面充分向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母女俩最终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
开发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凌某、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名“借”实偷,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规定,判处被告人凌某、徐某犯盗窃罪,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编辑:政治部 张万鹏
图文:政治部 张万鹏
审核:政治部 侯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