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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搬到村委会离婚夫妻被劝合
作者:王志彬     发布时间:2015/8/17 12:06:06     浏览:10085 次
“没想到法官这么和气,而且还能到村委会来为我们调解,太谢谢曹法官了!”上周四,南通经济开发区法院在小海街道营房头村村委会的民事调解室里开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原告万某、被告施某重归于好后,对法官巡回办案表示由衷感谢。

万某诉施某离婚纠纷一案,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曹维维得知施某是位厨师,经常在外接活干,又碍于情面,不便到法院参加庭审,决定将法庭搬到施某所在村委会。当天下午两点整,庭审正式开始。万某称,施某性格暴躁,经常对自己恶言恶语,经济上也不顾家中开支,怀疑有外遇,导致双方感情破裂。而施某辩称,双方的感情一直很好,不能离婚。针对双方争议焦点,法官采取“心贴心、背靠背”的调解方法,分头给双方辩法、析理。期间,还征询了当地居委会干部的意见。通过法官设身处地的耐心调解与说服,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施某主动写保证书,保证日后好好过日子,一段濒临破裂的婚姻破镜重圆。

此次巡回审判是南通经济开发区法院年初开展以“转作风、走基层、创平安”为主题的“司法服务年”活动的一个缩影,自活动开展以来,该院积极探索司法为民新举措,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强化便民利民诉讼,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好评。截至目前,该院共巡回办案16件,开展法律宣传18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8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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