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法院发布行政诉讼
法律援助典型案例
打造南通行政审判“温暖名片”
10月7日下午,南通开发区法院召开行政诉讼法律援助五年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发布了典型案例。
2019年12月10日,尚某某在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登记结婚时,被告知已在江苏省某县等五地登记结婚,无法办理结婚登记。尚某某向江苏省某县民政局申请撤销结婚登记,该民政局答复不予撤销。2020年4月,尚某某向南通开发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查,尚某某的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后登记,在江苏省某地与沈某某登记结婚的并非尚某某本人。尚某某身居外省且怀有身孕,时值疫情期间,承办法官主动为其联系法律援助。经南通市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尚某某符合行政诉讼法律援助的条件,遂指派律师为尚某某提供法律援助,并通过法院“支云”系统在线办理相关手续。援助律师详细了解案情后,积极提交材料,并参与调查,在腿部意外骨折未愈情况下坚持出庭,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最终法院采纳律师意见,当庭判决确认尚某某与沈某某的婚姻登记行为无效,并责令江苏省某县民政局对尚某某的错误结婚登记信息采取删除的补救措施。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保护公民权利是法治的重要追求。行政诉讼中对作为原告的自然人提供法律援助,能弥补其法律知识欠缺和诉讼能力较弱的短板,提高行政争议化解的效率,实现保护公民权利的目的。本案系公民个人信息被冒用、滥用的典型案例,被冒名登记结婚严重侵害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如不能妥善解决,势必影响被侵害人一生的婚姻。援助律师克服骨折伤痛之困难,积极参与诉讼,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了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实现了公平正义。该案宣判后,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第一时间报道,人民日报和中央政法委长安剑、人民法院报等520家媒体予以正面宣传,社会反响效果非常好,有利提升了南通行政诉讼“温暖名片”的品牌形象。该案获得“2020年度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好案件”的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