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6日午间,手机忽然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您好范陪审员,省高院将在11月7日到11日组织一期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培训示范班,经研究决定推荐您参加,请问您有时间吗?”一时间,我很是激动,不由自主冒出一句:“好机会呀,不用考虑,车旅费我自掏腰包也行。”肺腑豪言也让打来电话的小高为之一怔,随后“车由单位派,您作好培训前准备就行……”的几句暖语温馨了我许久。这突如其来的喜讯,是这次培训前给我的“第一惊”,此乃因“喜”而“惊”。
正当我沉浸在即将赴宁培训学习添正能的喜悦中时,10月28日下午,手机上几条微语着实让我瞬间一惊:“@所有人,受疫情影响,11月7日至11日原定在江苏法官培训学院举办的…示范班改为线上进行…”。一时间我竟有些失落,我已作好赴宁培训的各项准备,改为线上,我的电脑技艺不娴熟会不会影响学习效果?改成线上我又如何和全省各地的陪审员切磋交流?……一串串的疑问萦绕心间,也为不能亲赴法官学院而深感遗憾。此成“二惊”,实乃因“憾”而“惊”。
培训如期而至,精密的安排、小窗的交流,老师精彩的讲解、学员热烈的互动……除了不能济济一堂,培训井然有序,也让我的失落变成收获。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管理部鄂海珊处长的《陪审员法及配套文件的理解与适用》、省高院尚召生副庭长的《刑事诉讼程序及裁判方法》、省委党校孙曙生教授的《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辅导》……专家、学者的精彩授讲,无不令我痴迷和激动。尤为印象深刻的是省高院政治部曹也汝副主任所作的《陪审制度的历史渊源及价值功能》一课,他结合案例分析了不同历史时期陪审的渊源和价值,尤其是2013年由南京中院审理的吸毒母亲将两女儿反锁家中致姐妹饿死的案例中人民陪审员作用的生动讲解,让我对人民陪审员的职责有了更深的理解。曹也汝副主任说,该起案件中“陪审员”的正能量发声与民意表达对案件最终判决发挥了重要作用,陪审员在此案中庭上庭下了解,多次走访相关社区,深入民众乡邻摸底调查,对母亲的行为性质作了客观分析,合议时发表了合法合情合理的意见,保证了案件的公正裁判。曹也汝副主任的这一陪审题材令学员们叫绝,真是授课的用了心、听课的动了情、线上线下交融交汇。真没料到,此次培训,犹如一顿饕餮大餐,让我甘之如饴,获益多多,此谓“三惊”,实乃因“获”而“惊”。
培训之隙,稍作回顾,3年陪审经历本人也可谓兢兢业业,也有些许成果,我也参与陪审了开发区法院有影响的诸如濮某非法集资案等案件。特别在今年7月马某故意伤害案的陪审中,我在3次庭审间隙均和被告人同案犯、辩护人,被害人家属等针对法条原理、审判公正性、刑期轻重等近距离地与他们交流解说,尤其发现马某虽被判14年6个月,但被害人家属仍囿于伤感悲剧中,依然认为判刑不重而似存异议时,我陪伴亡者夫人,反复就凶手虽出手伤人但其主观并没有预谋动机,而是因与被害者纠纷而酿成惨案等原由一一细述,另就医药费外的更多经济补偿无果也因被告人家境窘状等逐一疏导,使被害人妻子在通融间得以些许安慰,也使在旁的儿子、儿媳为之认同。
当然我的陪审经历与培训中提及的陪审员们相比,还差距很大,也使我有了榜样和方向。正因如此,这短短5天的学习,让我有了太多的不舍。时值深秋收获季,这培训,又似农田稻菽,也似稻浪飘香,既让人沁人心脾,也让人弥久愈珍。
编辑:政治部 张万鹏
供稿:人民陪审员 范义祖
审核:政治部 侯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