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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开发区法院审理一起27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拘禁罪案件
    发布时间:2019/9/15 17:49:06     浏览:11064 次

8月29日南通开发区法院审理了一起钟某等二十七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拘禁罪案件,该案系2018年年底南通市公安局破获的六个传销组织中的一个。

公诉机关指控钟某等人于2017年4月至2018年12月间以推销虚构的“天津天狮”保健品、化妆品等经营为名,要求参加者以每份3900元的价格购买份额方式获得加入资格,按照业务助理、业务代表、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铜狮从低到高组成五个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下线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以上课“洗脑”、非法拘禁的方式引诱、胁迫他人购买份额或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该传销条线,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钟某为“老总”,被告人左某为“小老总”,被告人黎某为“大主任”,被告人肖某、汪某、杨某为“主任”的管理体系,以恋爱、介绍工作等方式骗来“新人”,并以非法拘禁为手段,达到引诱、胁迫“新人”购买份额加入传销组织的目的。期间共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83人,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累计达人民币127.79万元。

该案因涉及被告人人数众多,且有十六名被告人分别被羁押在三个看守所,为保障庭审顺利进行及押解安全,该院周密部署,借调警力,制定相应预案,并召开庭前会议,最终该案经过一天的时间,庭审即顺利结束,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因涉及被告人人数众多,合议庭将在评议后择期作出一审判决。(通讯员 蒋长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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