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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追回百万工程款,当事人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发布时间:2021/3/1 15:42:57     浏览:112968 次

12月的南通北风凛冽、寒意袭人,但在长兴春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周某的心里,却感觉异常地温暖舒心,原来南通开发区法院的生效判决为他追回了拖欠已久的工程款,他欠付的农民工工资也终于有了着落。

近日,周某特向承办法官送来锦旗表示感谢,并称赞我院的判决公平公正,为他解决了燃眉之急,也保障了农民工的权益,他和工人们终于可以过个安稳年。

周某是浙江长兴人,去年9月他的公司承接了某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南通开发区的某项目的内墙面粉刷工程。春蕾公司按约完成了全部施工任务,工程结算单上某工程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也签了字,但剩余一百万余元的工程款该公司却迟迟不愿给付。周某为此伤透了脑筋,因为该笔工程款绝大部分是支付手下的农民工工资的,付不到工程款,工人工资无法结清,自己也无法向工人交代。万般无奈之下,周某于今年5月起诉至我院,要求某工程有限公司向其支付结欠的工程款1067257.75元及利息等其他费用。

考虑到该案涉及农民工工资,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于今年五月正式开始施行,对于建设工程领域的欠薪问题尤为关注。我院受理该案后高度重视,由我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委周修俊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法官助理徐晔桦协助进行审理。不仅根据原告的申请第一时间保全了被告的财产,而且先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听证、调解和庭审。因原、被告双方就施工范围、工程款数额争议较大,为查清案件相关事实,承办法官又先后向案涉工程的项目经理和其他分包人调查了解情况,并围绕争议焦点在庭审中不断向当事人进行问询。最终我院依法作出判决,基本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某工程有限公司也表示服判息诉,并要求法院从其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中直接将工程款执行给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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